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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保洁员摔伤 因超龄单位不认工伤(图)

2014年10月20日 13:40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65岁的翟师傅在南郊盛世长安小区居住,闲来无事他在某物业公司找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上个月10日他上班时不小心将左手摔骨折,之后因为赔偿金额问题和公司有些分歧,事情拖了快一个月,最终辖区樱花路社区出面将此事调解成功,翟师傅的儿子对社区很感激,他说:“谢谢社区了,为我们这个事儿尽心尽力。”

  “10月15号,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翟师傅和他家人对这个结果也挺满意,我们也很高兴。”郭杜街办樱花路社区主任郑国栋说。翟师傅住在樱花路社区盛世长安小区,已经65岁的他在家里闲不住想找个活干,于是就在某物业公司找了一份保洁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物业公司给翟师傅买了意外保险。上个月10号一大早,由于下过雨地面湿滑,翟师傅不小心摔倒了,当即就觉得左胳膊特别疼,身上没带钱的他赶紧找附近卖菜的摊贩借了些钱赶到了医院,去检查后他才知道自己左手骨折了。

  摔骨折后,翟师傅找到了物业公司。公司依照合同答应赔付翟师傅3个月的工资,再报销所有医疗费用,可是工资到底是多少?双方有了分歧。“物业公司也在我们辖区,他们拿出了劳动合同,合同上翟师傅一个月的工资是1050元,而实际上我们了解到,加上补贴等实际一个月他能拿到1650元。”樱花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王萍说。到底应该用哪个标准,翟师傅和物业公司“吵”开了,“后面双方都没法见面了,沟通不了。”王萍说。

  翟师傅上个月16日找到了社区,了解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始做工作,经过7次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按照每个月1300元计算,公司赔付翟师傅3个月工资再报销医疗费用。“我们也做了许多功课,询问劳动部门,翟师傅超过了工伤认定年纪,所以能调解最好,最终结果也达到了我们的预期。”王萍说。

  陕西睿和律师事务所杨文宏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年龄段一般为16~60周岁。如果劳动者60岁之前一直在用人单位工作,60岁之后还继续工作的,发生劳动损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就不能申请,只能按人身损害或劳务纠纷维护权益。这件事情中,翟师傅无法认定工伤,和物业公司最终通过社区调解达成协议是可取的办法。记者 郑燕茹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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