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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司机为图方便 花900元换10分驾照分被拘留

2014年10月21日 13:0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10月20日晚,24岁的王强坐在成都交警二分局里,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花钱向“分串串”买分,消除交通违法记录的行为最终为自己换来了一张拘留书。为了图一时方便,他通过“分串串”买分消分,不仅“分串串”被抓了,就连车的行驶证也被扣了。为了讨回行驶证,他假装车主的朋友到交警队询问,结果却是自投罗网。交警提醒,司机买分的行为伪造了违法事实,从客观上造成了谎报案情,影响了交警的依法办案,属于违法行为,会被拘留。

  为图方便他用900元换10分

  据办案民警介绍,王强是某餐饮店员工,9月2日,他在一家租车行租下了一辆轿车。还车时,租车行发现轿车有了5条交通违法记录,必须予以消除。10月13日,他来到二分局准备办理消分。在路边,他找到了“分串串”杜威,两人当场达成交易,以900元换10分。

  10月15日上午,杜威在马鞍山路遇见了24岁的司机江航,询问他是否卖分。江航心想,以前自己用自己的驾照分帮朋友销过扣分,但没卖过分。实际上他身边有很多朋友都在卖分。这次听到有人询问,他动了心,“11月我的驾照分就要清零了,还不如卖了赚点钱。”一番讨价还价后,杜威以660元的价格买到了江航驾照上的10分。

  江航拿着自己的驾照和车主的行驶证,到二分局大厅处理交通违法记录。10分钟后,完成“任务”的江航再次返回约定的交易地点。拿到江航帮车主处理的罚单后,杜威将600元递给他。“还差60元,你不能说话不算数。”江航对此很不满,“钱没给够,行驶证我不能还给你。”正在两人讨价还价时,早就注意到并跟踪他们的民警一拥而上,将两人当场挡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两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相关证件被扣押。

  假装询问手机号码“露馅”

  10月20日下午2点,杜威刚被放出来,王强就找到他,并得知车的行驶证被扣了。于是,王强来到交警二分局询问证件的下落。“你好,听说你们前几天拘留了一个卖分的和‘分串串’,那个被扣的证件怎么处理的?”王强问。“你是行驶证的车主吗?”“不,我是他的朋友,问问而已。”面对民警的询问,王强不敢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但事实上,面前的王强早已引起了民警的警惕,因为他的体貌特征和杜威江航交待买主的基本一致。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和王强聊了几句,王强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盘托出,而这和杜威交代的买主电话号码一模一样。

  “我只是图一时方便,免得排队才想到买分的,”坐在交警二分局里的王强低着头,对于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他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看着摆在面前的拘留通知书,王强明白了,原来买分也是会“进去”的。 (文中人物系化名)

  民警说法:

  “买分”属谎报案情 影响依法办案

  民警表示,大多数司机都有个错误的共识,那就是只有“串串”或者“卖分人”才触犯了法律,而买分的人则不会,因此造成了很多车主为了图一时方便快捷,花钱买分消分的情况。事实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王强用金钱唆使他人,伪造了违法事实,从客观上造成了谎报案情,影响了交警的依法办案,符合上述规定。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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