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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辅警收2万为嫌犯疏通报信 退钱未逃刑罚

2014年10月21日 14:5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深圳一名派出所辅警收了嫌犯老婆两万元后,承诺帮忙“摆平”案件:先是向办案民警“打招呼”,可对方不吃这套。随后他伪造撤案决定书,还“指导”嫌疑辞工作、换住址和电话、弃用身份证,并设法帮助嫌犯买火车票逃跑。一年后,嫌犯被抓,他主动请示领导去押解,途中安排嫌犯与家属见面。回深圳后,他将两万元退给了嫌犯老婆。可即便这样,他还是没能逃脱处罚。中国裁判文书网20日公布了该辅警的判决结果:犯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判刑一年零八个月。

  事发于两年前。2012年5月,张某在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星期八酒吧消费时,与服务人员发生口角而发生了扭打,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随后,张某的妻子周某经人介绍找到时为某派出所办案队警务辅助人员王某,请托王某帮忙“摆平”张某寻衅滋事一案,并送给其现金人民币2万元。王某接受请托,找到办理张某寻衅滋事一案的民警,请办案民警不要对张某立案和网上追逃,并承诺事成后可以给予喝茶费,但被办案民警拒绝。

  次月,张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被立案侦查并采取网上追逃措施,王某为了掩盖其受贿的事实,伪造了一份“撤销案件决定书”交给周某,并让张某和周某辞掉工作、更换住址和电话,不要在某片区出现,继续等待其“摆平”此案件。

  2012年8月份,张某和周某见案件一直未能“摆平”,便决定离开深圳回湖北浠水老家,这时,王某告知他们两人不要使用张某的身份证,并给了张某一张他人的“身份证遗失证明”,以便张某购买火车票。

  张某及其老婆周某回忆,当时王某让他们辞工、换手机,不要在黄贝岭出现,后他们提出要回老家,王某主动说张某被网上追逃,身份证不能用,其开个条子(身份证遗失证明)给张某去买火车票。

  一年后的2013年8月29日,张某被湖北浠水警方抓获。这时,王某以办案顺便回家的名义,请领导批准其带办案民警到湖北浠水将张某押解回深圳。押解途中,王某安排张某与家属见面。张某被押解回深圳后,也即2013年9月初,王某将现金2万元退还给周某。

  今年2月25日,王某被办案人员带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接受调查。今年3月10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立案侦查。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退还全部赃款,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定从轻处罚,一审以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董柳)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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