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让法律为野驴撑腰

2014年10月27日 08:5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8月9日,微信、微博中转载了一组“‘虐驴男’活割藏野驴”的图片。照片中,一名男子正残忍地用刀从藏野驴身上割肉。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西藏自治区札达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非法虐杀藏野驴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11月26日《北京晨报》)

  近年来,新闻上频现虐杀动物的事件,血腥场面惨不忍睹,跟动物被虐杀相比,人心的暴戾倾向才更加可怕。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虐杀属于扭曲和变态的表现,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动物的痛苦之上,表明其缺乏基本的悲悯与爱心,对生命也缺乏敬畏。虐杀动物并对此进行宣传,这已然超过了道德的范畴,而成为一种可怕的社会病症:假若越来越多的人对虐杀、鲜血和残忍的场面,不是心存悲悯而是见怪不怪,或者以此为乐,那么人们解决问题的手段不再基于理性,遵守道德与法度,而是讲求力量的强弱与势力的大小。

  任何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都不是偶然形成的。时下在动物保护方面,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它的重点在于保护一些较珍稀的野生动物,而对不属保护范围的动物,似乎无可奈何。检察机关能以一组照片作为线索,及时介入调查案件并提出公诉,这是对虐杀动物事件最好的回应,也是对公众要求的正面交待。 (堂吉伟德)

【编辑:叶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