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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达诉两媒体侵犯名誉权 驳“携美回公寓”传闻

2014年10月31日 11:2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因发布“宋丹丹前夫英达带神秘女友回公寓过夜”等微博及视频,日前导演英达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广州市南都周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二被告道歉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12余万元。

  英达诉称,今年10月12日晚,《南都娱乐周刊》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名为“预告·英达携美女同回公寓”的微博,10月14日,凤凰网上又发布名为“宋丹丹前夫英达被爆带神秘女友回公寓过夜”的视频信息。英达表示,近期他为导演一部新戏一直生活在剧组,二被告未经调查核实,虚构事实,散布诋毁其名誉的不实言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彭小菲)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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