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城市”履职不力 武汉纪委问责90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武汉当前的重点工作。昨日,市纪委通报,在创建过程中,因履职不力,90人受到问责。其中纪律处分6人,诫勉谈话18人;涉及处级干部6人。
典型案件有:东湖高新区工地扬尘污染案。近期,东湖高新区明玉路长航·蓝晶国际二期项目搅拌车施工,未做好降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区纪工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区建设局项目现场监督员刘声鑫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区建设局副局长张贻国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区建设局书面检查。
青山区马路扬尘污染案。近期,青山区21号公路、工人村路道路扬尘污染严重。区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区城管委清运队副队长李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郑德喜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区城管委书面检查。
洪山区建筑垃圾堆积案。洪山区团结大道武丰还建楼(一期)外武丰加油站(2)前地段系绿化用地,在地铁施工期间,形成了长79米、宽28.5米、高1.2米,约2701.8立方米的土堆。区城管委未能及时有效督促市地铁集团清运,负有监管不力责任。区纪委监察局决定,责成和平街给予城管执法中队执法队员欧阳文静警告处分;给予区城管委副主任杨士启诫勉谈话处理。
江岸区占道经营案。江岸区三眼桥路旧家具市场一直存在出店经营,且货车随意停放。区纪委监察局决定,责成花桥街给予城市管理科科员罗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花桥街办事处副主任何文轩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目标奖500元。(记者 胡弦 通讯员 宋达武 陶涛 实习生 熊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