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一村支书贪污惠农资金被开除党籍 判刑三年
2014年11月12日 12:51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据赣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近日,赣州市全南县纪委联合反贪部门对该县南迳镇大田村原村支书李某贪污惠农资金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据了解,2010年以来,李某在协助南迳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土坯房改造等工作中,以套取新农村建设补助、隐瞒“五类人员”安置房补助款、隐瞒工程造价等方式贪污上级下拨资金3.9万元,将村里工程承包给老板陈某等人,并以合伙入股的形式获利2万元;通过隐瞒村民的手段,用村民的土地申请产业扶持补贴、投保水稻险获利1.3万元,挪用土地管理费0.72万元。 记者 王世龙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