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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方向有了 但路要一步步走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1月13日 06:0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陈光中 著名法学家,诉讼法学带头人,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为改革和健全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做出了突出贡献。

刘仕毕

  1993年成为县级法院法官,10年后调入广东省高院,当法官20年。今年10月,刘仕毕“感觉越来越不会办案了”,作为法官,对其他因素的考量超过了对法律的考量,随后高调离职。

  ★主题词

  司法改革

  一个辞职法官,一个法学教授,业界与学界怎样看待法官职业的光环在现实中褪色?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后,法学界人士进一步探讨、触碰司法改革进程中遭遇的具体难题、困境。

  法官辞职

  不少离职法官是法院骨干

  刘仕毕:这两年法官离职的新闻屡见报端,不少离职法官都是所在法院的骨干力量,你觉得是什么让“铁饭碗”失去了吸引力?

  陈光中:这个现象确实存在,而且一定程度上有增加的趋势。待遇不高,责任重。法官们办案都战战兢兢的,压力太大,自然就有人想要离开,很多人离开去当了律师。

  在美国,情况完全不一样,法官一般是从律师里遴选出来的,有丰富的司法经验,钱也挣够了,然后去当法官,当法官有地位有荣誉。

  刘仕毕:你觉得“离职潮”折射的深层问题是什么?主政者与顶层设计者从中需要考量哪些问题?

  陈光中:我们说法治的稳定,除了法律本身的稳定和权威外,也包括人员的稳定。上层需要重视法官流失的问题,司法改革也应着力解决这个问题。我一直主张法官收入要比一般公务员高。这几年也开始有评级和一些新办法出台,但具体的、可实施的措施还没见到,很多人等不及就走了。

  刘仕毕:离开的法官多数是所在法院的骨干,我连续几年都是院里的办案能手,我非常热爱我的职业,但越来越觉得爱不动了。

  陈光中:离开的确实大多数是骨干,刚才说的流失更精确地说是精英层的流失,但到一定年纪,敢换环境的都是有些本事和能耐的。

  刘仕毕:新一轮改革尚在试点阶段,人事财权不可能短时间实际变更,法官的待遇不可能突然优化。另一方面涉法维稳工作压力大,很多非审判性的工作牵扯法官的精力,在这种大背景下,你认为官方应如何应对法官队伍精英层的流失?

  陈光中:但相应的改革步伐一定要加快了,不能真等到法院没人干活了再来谈改革。

  刘仕毕:现在一名中级法院的法官一年三五百件案子太正常了,这是什么概念?平均一天就要处理一个甚至几个案子,有的法官一天要开几个庭,年纪轻轻的身体都垮了,我身边的朋友好几个神经衰弱天天喊扛不住。

  而且,一个案子有几百案卷和十几案卷做完获得的回报一个样。我在高院工作收入还好些,到手的大概6000块,中院和地方法院的压力更大,但收入更少,法官成了办案机器,毫无尊严,我们自嘲是“法律民工”。

  陈光中:这种节奏模式容易产生冤假错案。

  依法纠错

  以审判为中心支持法官独立判断

  刘仕毕:还有就是法官要参与大量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特别是所谓进街道、社区、学校,这个和审判工作完全没关系。再有就是法官形象问题,现在推出的典型很多都是“法官妈妈”一类所谓密切联系群众,不是因为审判工作成为典型,我就好奇,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官。

  陈光中:非审判性工作占据法官太多精力的做法不可取,特别是在法官工作压力如此大的当下。但说到官方倡导的问题,确实应围绕审判工作的核心。法官是审判案件的主体,这个不该动摇。

  刘仕毕:假设您今年不到50岁,你愿意来当法官吗?为什么?

  陈光中:哈哈,我觉得这个问题倒也不绝对,我们学校前两年就有一些年轻的教授去最高法,工作得也不错。当然那是最高法,真正吸引优秀人才进法官队伍还要进一步增加行业吸引力。至于我个人,做学问是我的梦想。所以我可能不会去当法官。

  刘仕毕:十八大后,法院系统对冤假错案集中整治,一批陈年旧案得以纠错纠偏。你如何看待错案追责制?对冤假错案,法官往往是最底层角色,这对法官是不是不公平?

  陈光中:过去的冤假错案,绝大多数都不是法官个人定的,而且很多案例证明大多是当时政法委协调出来的结果。我认为现在说责任追究,应从我们正式颁布追责制度开始算起。

  刘仕毕:的确,每次有冤假错案,舆论都喊着要追究,但至今也没见有哪个案子真正追究过,我觉得写上这一条主要是为了回应舆论。

  陈光中:那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追责制度从长远看对预防产生冤假错案有很多积极影响,而且这也是大势所趋。我们应该明确,究竟什么样的错案要追究。我个人认为应当被追责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枉法裁判,故意办错案,因受贿或人情关系而出现的错案一定要追责;另一类是渎职,法官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疏忽大意,该查的没查、该看的没看,造成不好的后果也必须要追责。

  刘仕毕:非主观意识犯错的话不在此列。

  陈光中:如果一位法官做完所有该做的工作,虽然案子最后出错了也不能追究。一个法官总要有自由裁量权吧,我们说要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法律也支持他独立判断。可人不是神仙,焉能无错,这种情况下法官出错误,就不该追究。

  刘仕毕:所以要有一个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把所有可能的情况都细化和制度化,优化法官的执业环境,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不然法官得成惊弓之鸟、没人敢办案了。

  陈光中:让法官提起笔来都哆哆嗦嗦,要求他们绝对不能犯错,这完全违背常识。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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