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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除死刑复核外审判信息全公开

2014年11月14日 09:1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袁定波文/图

  打开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点击案件查询,输入证件号、密码,案件当事人即可查询案件、联系法官、接受电子送达……经过3个多月的试运行,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11月13日正式开通。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除最高法外,全国20个省区市已经建立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并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立链接。

  最高法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亮表示,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不仅可以查询最高法案件的进展情况信息,还可以查询上述地方法院的审判流程信息。下一步,最高法将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与全国所有高院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的链接,使全国任一案件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能够在同一平台上,方便地查询到全国任一案件的进展情况。

  新收1052案信息已公开

  8月1日,最高法在官方政务网站上开设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正式面向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社会公众上线试运行,对8月1日以后最高法立案的民事、行政、执行、赔偿以及部分刑事案件,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全面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截至10月31日,除死刑复核等特殊类型案件外,最高法新收的1052个案件已全部向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公开。对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的信息项总量已达18763个。

  “审判流程公开是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当事人通过上网查询就能看到案件到了哪个阶段,司法过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方便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保障了当事人诉讼知情权。”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熊秋红表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适时公布案件进展和审限变更情况,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对案件办理的进程实施全方位监督。

  熊秋红指出,这种情况使当事人不必尝试通过非正常途径打探案件消息、联系法官。整个过程清晰、公开、透明,保障了诉讼过程的规范运行,杜绝“暗箱操作”,对法官依法办案形成倒逼机制,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

  “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行使,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方式。审判流程公开打破了司法神秘性,保障了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社会公众的司法参与权,人们将因认识司法而更好地理解司法,从而形成司法信任。”熊秋红说。

  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

  据了解,审判流程公开包括向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公开和向社会公众公开两个部分。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的信息包括立案信息、承办法官、审限变更情况等。对于社会公众,通过网站公开的内容包括法院地址、开庭公告、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等法院公共信息。   

  “如果案件确实具有特殊情形,部分流程信息或实体材料不宜通过平台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的,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李亮指出,考虑到死刑复核案件的特殊性,死刑复核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暂不列入此次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范围。

  开通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只是建立起一个网络数据平台,关键还在于后续要不断更新数据,避免平台成为摆设。据悉,为此,最高法专门制定审判流程公开暂行办法,对公开的渠道、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流程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李亮透露,最高法这次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下了很大决心,提出要坚决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能公开的一律公开。除常规审判流程信息,还增加了对于各类案件实体材料的公开以及电子送达服务,确保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

  “司法公开是一个渐进过程,随着改革的深入,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将更加完善。”熊秋红表示。

  据悉,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只是一个基础性平台,此外,最高法还集成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系统、电子触摸屏、移动APP、微信等载体,打造了全方位、立体式信息技术平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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