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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老板潜逃四个月自首 曾被合伙公司举报

2014年11月18日 15:2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4点45分,山西商人田寨禾在雅秀商场附近下了车,一把抱住几个月没见过面的儿子。他的律师迎过来,简单地交代了注意事项。七八分钟之后,田寨禾走进不远处的三里屯派出所:“我来自首。”

  合伙公司举报其侵占1100万元

  自首的全过程仅三分钟。掏出身份证,在接待窗口报上姓名,民警在内部信息系统中核实,接着,将他带进办公区。为了这三分钟,田寨禾已经挣扎了100多天。

  曾经在焦炭买卖最火爆的几个年头做大生意的田寨禾,被与他合伙的公司举报“职务侵占1100万元”,经过北京警方的初步侦查,于今年7月3日向他发出了拘传令,并于次日开始网上追逃。在山西太原躲藏了4个多月之后,田寨禾决定来京“把问题说清楚”。

  “我是2009年和北京一家企业合伙做焦炭生意的。对方有经营许可证,我有货源,合作得很顺利。”前来自首的路上,田寨禾对记者说。此后的几年里,田寨禾按合作协议持有公司的各种公章和证明,开始了“一卖一座山”的焦炭买卖。到了去年,焦炭生意一落千丈,他和北京的公司准备结束合作,算账分红,但是由于几年中的账务混乱,双方发生了极大的分歧。于是对方向公安机关报案,认为田寨禾利用掌握公司公章的便利,“职务侵占”1100万元。

  潜逃四个月被劝说决心自首

  从7月4日起,田寨禾的生活急转直下。“几个月了,不敢回家,不敢见儿子,连他的声音都听不到。”回忆这段时间的生活,田寨禾的声音显得极为沧桑。由于多少知道被“网上追逃”的后果,100多天的时间里,他基本都躲藏在太原市的某些洗浴中心或者小旅馆里。如果住进一些需要登记身份证的宾馆,他会请自己的朋友帮忙登记,然后悄悄溜进房间。“从来不敢去朋友家,万一我在人家里被警察抓了,肯定得给朋友添好多麻烦。”

  在此期间,他的儿子和一些朋友也在为这件事情奔波,向北京多个机关投递了大量申诉材料。在亲友和知情人的劝说之下,田寨禾苦思冥想后,终于决定自首。“四中全会也在说要依法治国,我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的。”在走进派出所之前,田寨禾对记者说。

  专业人士谈此事各有说法

  接受田家委托为他提供法律服务的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杨涛律师说,他认为这起“案件”实际上是因为公司财务管理混乱而造成的经济纠纷,不应该属于刑事案件。“双方经营所得,本应按照账目一笔笔分析清楚,按照事先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划归各自所有,但是前几年焦炭生意实在太火爆了,赚来的利润经常很快就被当做下一笔生意的货款支付掉了,几年下来,赔的赚的混在一起,于是各说各的理。”杨律师认为,田寨禾被举报的“1100万元”实际上是其中一笔生意的货款。田寨禾一方认为,货款已经支付并且这笔生意已经完成,而对方认为,这1100万落入了田寨禾的腰包。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对于此类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案件,公安机关在介入时往往非常谨慎,不可能因某人的单方举报而直接采取刑事措施,通常都需要进行非常详细的调查,这期间所需的时间也相对漫长。只有当警方认为证据已经足以达到立案标准了,才会采取相应行动。如达不到立案条件,则会建议举报人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洲律师事务所于德华律师说,类似的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法律问题,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确实容易模糊。以职务侵占为例,最重要的标准是“当事人是否将钱款转移,使之脱离公司的实际控制并据为己有”、“有人将钱款转移是用作别的经营,这可能就成为了挪用资金罪。如果在管理不严格的企业,经营顺风顺水时可能没有问题,一旦亏损或生意失败,各种问题就会浮出水面。”

  记者 安然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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