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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退休检察官举报自己办错案今开审 称盼改无罪

2014年11月20日 09:5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上午,一件刑事再审案件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重审本不鲜见,而今天的庭审却引来了极大的关注。原来,推动案件重审的原因,是因为曾经经办案件的检察官举报自己办错案。举报自己的,是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的退休检察官孟宪君。

  去年11月份,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称,八年前自己经办的案件是一件错案。那么,一件明知是错案的案子,当年如何审理通过?检察官为何要时隔八年举报自己?

  孟宪君举报的案件,发生在2005年。案件的当事人名叫高尚,当时是安徽省淮北市市容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的一名普通工人,因涉嫌“挪用资金 ”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从被立案侦查开始,当事人高尚一直坚称自己无罪:

  高尚:它就是个假案,从公安局的报捕书到起诉书,你按照证据一对,它就不是这么回事,它不按证据说话。

  案件由淮北市检察院交予相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孟宪君接手此案。作为案件一审及二审的公诉人,孟宪君认为,该案只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不应成为刑事案件:

  孟宪君:从法律常识一看这案件也能看明白,不是刑事案件,应该是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案件。

  孟宪君在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上陈述了自己的意见,获得了“一致认可”。不过,意见报到市检察院,起初该院也同意区检察院的无罪意见,后来,却传来了时任淮北分管政法的市领导意见,“无罪也要起诉”。

  孟宪君:当时我就找到检查长王向阳,无罪怎么能起诉呢?起诉无罪我们要承担责任的。说市院领导说了,市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说,无罪也要起诉,你别问了,起诉吧。

  孟宪君最终在起诉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2006年9月,相山区法院一审判决高尚无罪。随后,孟宪君又被要求撰写抗诉书,二审中,淮北市中级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的无罪判决,改判高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此后,高尚多次提起申诉,但均被驳回。去年,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了自己曾经办的这起案件并引发关注。2014年4月8号,安徽省高级法院下达再审决定书,认为孟宪君举报的高尚一案,符合再审条件,经安徽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该院提审。

  8年,当事人不断申诉,检察官自我举报。高尚挪用资金案终于迎来了再审程序。对于高尚来说,这让他重新看到了希望。再过十几分钟,也就是今天上午9点,高尚挪用资金案就要开庭审理了。此刻现场的情况怎样?

  记者刘会民: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门口。现在离原定的开庭时间还有十几分钟,法庭里已经坐满了不少人。案件的当事人高尚及其辩护人已经就位,安徽省高院的三位审判员也已经来到了法庭上。能容纳四五十人的旁听席坐无虚席,旁听席最前面是十来位省人大的领导,此外旁听席上还有省检察院,淮北市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65岁的老检察官孟宪君也早早地坐在了旁听席上,准备旁听即将在这里开庭再审的案件。他和申诉人一样,最大的期待就是再审能够改判高尚无罪。

  本次庭审可能会围绕案件中的几个问题进行质证。比如,申诉人高尚的身份问题,原审认定的涉案资金是不是属于挪用,以及案中提到的印章是不是属于申诉人私自刻制的等等。还有可能针对原审中的程序问题进行辩论。本次庭审结束后,法庭有可能当庭宣判,也有可能择期宣判。不过,不管何时宣判,最终都会是维持原判、改判以及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三种结果。关于案件审理的进展,我会随时发回报道。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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