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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受贿40万获刑5年 称对方不收致退款失败

2014年11月25日 09:2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因涉嫌在学校装修中受贿近40万元,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原副院长林倬生一审被判刑5年。林倬生认为量刑太重,上诉称自己一直努力退款,只是对方不配合才导致退款失败。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今年40岁的林倬生来自广东惠来,大学本科文化,案发前是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副院长、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主任。

  昨日开庭时,被告人林倬生称,黄某送的15万元不应认定为受贿,他坚持要退款,并很努力地退款,但对方一直不配合,导致退款未遂。他也曾将此事汇报给纪检部门,想将钱交给组织,但被告知这样会留下不良记录,还是退给本人比较好。另外有一笔一万多元的贿款,他一直想着退回去,但对方也是一直不予配合。此外,一笔10万元是他家里人生病要花钱时才收下的,而且明确表示是借款。 (记者 林霞虹 通讯员 龚德家)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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