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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中队长收6万放任鞋厂违建 被判受贿获刑3年

2014年11月26日 10:0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南京某区城管中队长吴某对区域内一家鞋厂搭盖违建视而不见,鞋厂违建盖好后,老板送上6万元现金。近日,吴某因受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今年40多岁的吴某是南京某区的城管中队长。一开始,吴某执法还比较公正,对违建毫不手软。但从2010年起,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辖区一家鞋厂老板王某提出,想在厂区弄个违建,希望吴某能通融通融,吴某对此不置可否。但在王某搞违建的过程中,他睁只眼闭只眼,手下人看吴某是这样的态度,也跟着假装看不见,最终,王某的违建很快就盖起来了。

  违建房盖好后,王某在当年国庆节送了6万元给吴某。2013年9月,王某因片区拆迁案件被牵了出来,吴某对此心惊胆战。反复考虑后,吴某主动到单位纪检部门交代了自己收钱的事。吴某随后被解聘,并被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近日,吴某因涉嫌受贿在法院受审。吴某承认自己受贿6万元,但他辩称在王某搭盖违建的过程中,自己并不负责具体巡查,也没有要求队员不查处王某的违建。同时,他也当庭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认定,吴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考虑到他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当庭认罪、悔罪,并主动退赃6万元,具有减轻和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没收受贿所得赃款。(文中当事人为化名)(记者 罗双江)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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