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翁以相亲为名实施诈骗 被判9年罚5万
2014年11月26日 14:58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年过花甲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可即将年满70周岁的金某却将开始自己长达9年的牢狱生活。这是记者于昨天上午,从金凤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金某出生于1945年,自称是干工程的,将自己伪装成有钱人,表面上相亲寻求黄昏恋,实则以相亲为幌子寻找诈骗对象。2012年10月,被告人金某在与被害人李某某相恋的过程中,自称认识领导,可以把李某某的女儿和女婿安排到电力局工作,但办事需要花3万元钱。李某某对此深信不疑,过了一个月便交给金某3万元办事费。半年过后,金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拖,李某某感觉上当受骗后报警。
经金凤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金某利用类似手段博取当事人信任后,以能够办理廉租房、驾驶证、能够安排好工作为诱饵,4年间先后在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平罗县、惠农县行骗8起,10人受骗,诈骗数额38万余元。
近期,金凤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万元。 (记者 蒋宏宁)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