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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通报3起公车私用问题 当事人均被党内警告

2014年11月27日 17: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哈尔滨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查组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3起公车私用问题,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了处理。

  这三起公车私用分别是:10月3日,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友协分公司管理经理裴颖将公车私自借给同学驾驶至太阳岛风景区游玩,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友协分公司党委给予裴颖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补交车辆使用费。

  11月5日,哈尔滨污水治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丛洋驾驶公车送孩子上学,哈尔滨污水治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给予丛洋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补交车辆使用费。

  9月7日,哈尔滨学院职工高明才私自驾驶公车外出钓鱼,哈尔滨学院党委给予高明才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补交车辆使用费。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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