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米大桥停车场火灾 肇事者一审被判3年半
2014年11月28日 13:53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今年3月18日下午,南昌市生米大桥下20余辆报废的公交车起火,致生米大桥的近10个桥墩受“重伤”,造成损失近千万。27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获悉,此次事件肇事者李辽海,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3月18日14时许,李辽海明知自己未取得气割作业资格证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特种行业技能许可证的情况下,操作气割工具对待报废公交车进行气割拆解,引发整车燃烧,大火迅速蔓延至周边停放的其他待报废车辆,生米大桥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经鉴定,本次事故共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9879568.26元。 刘国华、胡必华、信息日报记者袁思东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