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研亲属间刑案 过半发生在夫妻间
11月25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开始公开征集意见,在首个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一中院召开发布会通报该院近年来审理亲属间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一中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亲属间犯罪案件出现了由偶发向常见转变的趋势,年均受理量在10件以上。一中院抽取了近三年审理的16件一审亲属间犯罪的重罪刑事案件进行调研。
20%家暴案引发亲人互残
从16件案件的发生原因来看,可大致分为四种类型,分别为家庭暴力型、情感纠纷型、精神疾病型、经济纠纷型。在司法实践中,家暴引发的至亲血案比例更高一些,大概在20%以上。
一中院调研认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因长期对被害人有殴打等行为,施暴的手段、力度等难以控制,最终导致某次施暴致人死亡;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心理上容易产生压抑和报复情绪,当被施暴时,这些平日的受害人出于反抗和报复心理变成了加害人。
在“亲属间犯罪”的案件中,往往被告人或被害人本身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性格缺陷或精神疾病。3件案件的被告人存在较为明显的性格缺陷,具有疑心、暴力等性格特点,3件案件的被告人经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患有精神疾病。
过半案件由夫妻矛盾引发
在调取的案件中,12件案件的被告人为男性,多为青壮年,男性犯罪的比例高达75%。从犯罪类型及犯罪后表现来看,夫妻间矛盾引发犯罪的案件居多,有9件,多因夫妻情感产生变故而引发,也有的因痛恨配偶不忠、不贞,矛盾激化,最终引发命案。占案件比重约为56%。文/记者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