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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色诱陷阱抢劫杀人 贵阳两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04日 13:25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让女友色诱他人,他藏在屋外盗窃抢劫,最终致一人死亡。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曾在贵阳市英烈路出租房中抢劫杀人(本报曾报道)的凶手李操,因抢劫罪于昨日被执行死刑。

  据了解,2009年8月,被告人李操与女友徐博丽及“小燕”(女,另案处理)准备以色诱的方式实施盗窃。8月25日零时许,徐博丽、小燕以卖淫为由,将29岁的被害人周某和蒙某带至贵阳市英烈路61号出租房,李操守候在房外伺机盗窃。

  蒙某进入房间后察觉有异常,趁机从房中挣脱逃离现场。李操担心周某也逃跑,便持尖刀冲入房内,向周某索要“小费”。

  周某不肯就范,与李操发生打斗,李操持尖刀当场捅死周某。李操逃至贵阳市营盘路租住房后,发现抢得的周某手提包内没有财物,遂又返回现场,捡起地上的3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逃走。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被告人李操在案发前4年在广州犯故意伤害罪。李操负案在逃期间不思悔改,又实施抢劫犯罪,并致人死亡,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以严惩,故依法核准对李操的死刑判决。

  昨日,李操已被依法执行死刑。另外,他的女友被告人徐博丽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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