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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叔侄冤案当事人亮相最高法:没干坏事不怕来法院

2014年12月04日 18: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浙江叔侄冤案当事人亮相最高法:没干坏事不怕来法院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暨“12•4”公众开放日活动,“浙江叔侄冤案”当事人张高平和张辉应邀参加。中新社发 李慧思 摄

  中新网北京12月4日电 题:浙江叔侄冤案当事人亮相最高法:没干坏事就不怕来法院

  记者 马学玲 阚枫

  “我做梦也没想到法院的领导会邀请我们到北京参观法院,法官帮我们平反了,我真的很感激。”

  “当我那天接到来最高人民法院消息的时候,我当晚激动的没有睡觉。我以前在监狱里,做梦都想一定要来北京申诉、喊冤,当我出来以后,我就不想再来了。”

  12月4日,中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作为受邀嘉宾,站在最高法“让法治成为信仰”主题宣传暨“12.4”公众开放日活动的主席台上,“浙江叔侄冤案”当事人张高平和张辉难掩激动。

  当日的活动现场,最高法邀请9位公众代表讲述“法治中国·我的故事”,其中,张高平和张辉叔侄“压轴”登台。台下就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重量级人物”。

  2003年5月,安徽歙县张高平、张辉叔侄驾车送货前往上海,因途中捎带的同乡少女死于杭州,被控“强奸致人死亡”,蒙冤入狱近十年。

  而今,站在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张高平颇为感慨,“其实,我怕来法院,也怕来参观,但是我今天来法院参观了,我不怕,因为法院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没干坏事,为什么怕来法院。”

  在现场被问及对将来有什么想法时,张高平表示“只想过普通百姓的正常生活”。

  “我在家里经常跟人们说,不管你做生意也好,打工也好,千万不要违法。我跟他们这样说的:你违法了,那必须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谁也救不了你,法律是严肃公正的。”在简短的发言中,张高平忙着分享心得。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会后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首个国家宪法日,请张氏叔侄来到最高法的活动现场,就是向外界宣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蒙冤受屈的当事人,要坚决依照法律规定,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坚决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坚决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让蒙冤受屈者得到平反昭雪。

  “张氏叔侄来到最高法,向人们分享他们的故事,分享他们对法治的感受,这对所有人心灵都有很强烈的启示:要坚信共和国的法治能够保障我们每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

  孙军工表示,今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邀请他们来到最高法,就是向社会传递,全国四级法院都会坚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要把宪法作为根本指导思想,把宪法放在根本大法的位置上,认真履行宪法赋予审判机关的职责使命。

  “把宪法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把宪法规定的公民每一项自由和权利放在法官的心中。只有这样,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才可能让民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孙军工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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