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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官员受贿被判刑 称收钱很无奈很矛盾

2014年12月09日 11:1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花都区原政协主席王雁威的亲属梁某灿,先后行贿花都区两名镇党委书记共近30万元。8日,记者获悉,广州市黄埔区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梁某灿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据纪委此前通报,去年6月,王雁威畏罪潜逃,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黄埔法院审理查明,梁某灿多次向历任花都区花东镇党委委员、副书记、赤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等职务的邝耀星贿送22万元,向历任花都区花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赤坭镇党委书记等职务的毕天星贿送7万余元。

  此前,毕天星在黄埔区法院受审时辩称,因梁某灿是王雁威的亲属,对他主动给的钱财,自己心里其实很无奈很矛盾,梁某灿共给了他15万元,为了解决梁某灿在工程中的问题,毕天星将其中数万元用于请村民及村干部吃饭及送烟酒等。 (记者章程)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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