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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领导干部操办婚礼丧礼前需书面报告

2014年12月09日 13:45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省纪委下发《关于规范省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省管干部在操办婚礼、丧礼以及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升学、迁居等各种召集亲友庆祝的事宜方面做到七个“严禁”,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

  省管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中办发﹝2014﹞22号)和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在操办婚礼、丧礼以及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升学、迁居等各种召集亲友庆祝的事宜方面,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严明纪律,做到“七个严禁”

  (一)严禁大操大办,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100人,婚嫁双方合办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丧礼提倡不办答谢宴,如举办宴请,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邀请和接待亲属以外人员参加。

  (二)严禁借机敛财,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

  (三)严禁铺张浪费,用餐操办不得明显超过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消费标准。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物和其他公共财产。

  (五)严禁干扰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六)严禁举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

  (七)严禁委托他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自觉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通知要求,操办婚礼丧礼前要进行书面报告。各市(地)和中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省纪委报告,其他省管干部向所在党委(党组)和同级纪委(纪检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拟操办事宜的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受邀人员的范围、安排车辆来源等情况。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省管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省纪委将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重点查处分散操办、只收礼不操办、委托他人违规操办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要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

  通知要求,各市(地)和中省直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常警示、常提醒,对班子成员和分管省管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报告认真审查,防止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其他省管干部要坚持“一岗双责”,在严格约束自己的同时,要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范工作。要把执行本通知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于12月30日前报省纪委备案。 (记者 夏雪)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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