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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前11月6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县处级3人

2014年12月16日 16:36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记者从南昌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今年1至11月,南昌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29起,处理24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 对76起典型问题124人次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南昌坚持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重点问题专项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新闻媒体“啄木鸟”小组,抓住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拉网式检查。除了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南昌市委每季度还派出3至5个督查组,到各县区和市直单位专项督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据了解,前11月,市委、市纪委共对全市131家单位开展各类检查284次。

  为督促各单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南昌市推行约谈制度,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和市纪委副书记分别对14个县(区、开发区)和24个市直单位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中,38家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的168个问题被毫不留情地指出来。南昌要求,对约谈中提到的问题,各单位要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时限,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截至目前,13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32个须长效整改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正在建章立制。  记者 吴跃强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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