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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醉驾者偷换血液样本 银川两名协警获刑

2014年12月17日 16:22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酒驾出了交通事故后,不是想如何认罪服法,而是想用偷梁换柱的方式逃避法律的惩罚;在交警队当协警的王某、李某知法犯法,帮助醉驾者偷换血液样本,最终丢了工作,进了班房。昨天,西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

  今年2月23日晚,杨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西夏区一大队交警因怀疑其系酒后驾车,遂将杨某带至医院抽血取了两管血样备检。2月24日,杨某通过朋友找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西夏区一大队协警员王某、李某,一番商量后二人决定通过调换杨某原始血样来为杨某提供帮助、逃避处罚,并于当晚将杨某抽取的两管原始血样的其中一管丢弃。2月25日,王某将杨某重新抽取的一管血样与其2月23日晚抽取的一管原始血样送银川市公安局刑侦局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后因检测该两管血样一管乙醇含量为200.21mg/100ml、一管不含乙醇,导致该鉴定机构无法出具杨某血液乙醇含量鉴定意见,从而帮助杨某逃避法律追究。

  如此检测结果让人大吃一惊,交警大队马上在内部展开了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王某、李某二人的犯罪行为也浮出了水面。西夏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李某在担任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西夏区一大队协警员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查禁犯罪活动过程中,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记者 蒋宏宁 通讯员 赵京京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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