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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一渔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暗箱操作 骗领国家柴油补贴

2014年12月22日 19: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舟山12月22日电 (见习记者 方堃 通讯员 凌笑珍)2006年,根据国家惠民政策,渔业相关部门开始发放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又称柴油补助款)。浙江嵊泗县一渔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范某,为骗取国家发放的柴油补贴,利用自己职务便利将他人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变更到没有实际船只的亲戚名下,并神不知鬼不觉地以亲戚的名义骗领了4年的柴油补贴款。

  东窗事发后,其亲戚在她的“要求”下,义无反顾为其作伪证。12月22日,嵊泗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范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其亲戚林某犯伪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私扣渔业捕捞证 暗箱操作骗领十余万柴油补贴

  2006年,根据国家惠民政策,渔业相关部门开始发放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又称柴油补助款)。领取柴油补贴款的要求是有船只、渔业捕捞证书并从事捕捞三个月以上。2009年,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黄龙乡的一些渔业捕捞证书到期需要换证,渔业管理部门要求把不符合规定的渔业捕捞证书上缴回收。

  时任舟山市嵊泗县黄龙乡某村的渔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会计的范某负责保管上缴的渔业捕捞许可证。范某把其中一本由周某上缴上来的渔业许可证暗自扣留,随后她虚构了一份船舶买卖合同,自己冒签了周某和其亲戚林某(林某为渔民)的名字,并利用管理委员会印章的便利出具了虚假村民委员会证明。

  范某成功借用其亲戚林某的渔民身份证,骗取了渔业部门办证人员的信任,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周某名下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变更为亲戚林某所有。事实上林某没有船只,并不符合领取柴油补贴款的要求,范某的这一系列的行为林某也是全然不知。

  2010年,09年的柴油补助款发放到位,但范某并没有马上去提取。直到2011年,10年的柴油补助款发放到位后,范某才把这两年的柴油补助款全部取了出来。直至案发,范某一共冒领了四年的柴油补助款,共计人民币102709.4元。

  东窗事发 亲戚大包大揽作伪证

  2014年7月,事件败露后,范某为逃避法律制裁,寻求亲戚林某帮忙,要求林某承认做渔业捕捞许可证和领取柴油补助款的事实。林某认为自己本就是渔民,没有船只的渔民领取柴油补贴款最多是犯错误,不至于犯罪。为了减轻范某的罪责,以为他自己把事情包揽下来范某就不构成犯罪。

  怀着这样的想法,在公安机关调查阶段及立案之后一个月,林某坚持谎称是其本人要求被告人范某帮忙获取渔业捕捞许可证书,并由本人领取了四年的柴油补助款。

  直到林某因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后,他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最终道出了事情的真相。但是迟来的悔悟已晚,林某故意掩盖范某的诈骗行为,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的侦查活动,检察院以伪证罪对林某提起了公诉。

  法庭上,范某和林某都一再强调自己因为不懂法才犯了这样的错误,范某在案发后退还了全部赃款。希望法官给予从轻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财政的补贴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林某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被告人范某罪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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