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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预防欠债失联制度亟待补强

2014年12月24日 11:1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江苏丰县县委统战部一名科级干部近期被曝欠债跑路。近半年来,江苏、广东、湖南等地已发生多起基层干部“跑路”“失联”事件,背后隐藏着干部违规经商、“隐形经商”等屡禁不绝的顽疾。目前,虽然多地对干部违规经商开展专项清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完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监管措施,让“权”“利”彻底分家。(12月23日《经济参考报》)

  相比于其他群体的类似行为而言,公务员群体的“欠债失联”的危害性更大,一方面其对社会规则形成了严重的破坏,特别是扰乱了以契约精神为生命线的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则是损及了社会诚信,并因之给政府形象抹了黑。毕竟其公职者的身份,代表的是一个群体的形象,自然其做法也会产生连带效应。当然最重要的地方,则是暴露出现有的管控制度失灵,或者说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

  有禁项而少罚则是公职人员从事经营活动后所面临的监管困局,而事实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相对普遍,很多落马的官员都与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活动密不可分,并因之滋生腐败和形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很多地方明确规定,领导干部要进行例行的财产申报,若这一制度能够发挥作用,那么作为反腐的“阳光法案”,显然也能在遏制公职人员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兜底作用,显而易见的是,这一制度同样难以为效。

  尽管治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动开展了多轮,然而这样的集中式和一阵风的运动,既无以起到治标作用,更谈不上治本。现有的管控制度既缺乏操作性,又缺乏连续性、合理性、可行性,弹性空间太大而刚性不足,内部化过度而公开性欠缺,需要在面临新的情况下,审视效果的基础上从新进行“顶层设计”。这既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更是立求于治本的必然选择。 唐伟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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