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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KTV音乐版权侵权案 九成KTV输官司

2014年12月25日 16: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肇庆12月25日电 (黄耀辉 叶志敏)广东肇庆市中级法院发言人25日表示,在2014年肇庆市县(区)两级法院有关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涉及音乐版权侵权类案结案77件,KTV方的败诉率竟达99%,维权方几乎一告一个准。

  据介绍,今年8月,某音像协会告当地李某未经授权或许可在其经营的KTV内,使用音像协会享有著作权的10首音乐电视作品来赢利。请求判令被告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从其曲目库中删除上述10首侵权音乐电视作品,赔偿该音像协会经济损失1万元人民币,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依法审理后,根据李某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时间的长短及经营的规模、主观过错程度等,判令被告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其经营的KTV点歌系统中删除某音像协会享有著作权的上述10首音乐电视作品,赔偿某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8000元人民币,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据该市中级法院办案法官介绍,在涉及著作权侵权纠纷中,2012年结案数108件,2013年结案数191件,其中主要是KTV音乐、音像版权案件,原告败诉的案件只占1%。

  去年10月,该市某饮食娱乐公司在未经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KTV内,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某市天语公司享有著作权的30首音乐作品,某市天语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饮食娱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从其曲目库中删除30首侵权音乐电视作品,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人民币,并赔偿某市天语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律师费3千元人民币,由某饮食娱乐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依据判决:被告某饮食娱乐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某市天语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上述30首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的侵害,并在其经营的点歌歌库中删除上述30首歌曲;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人民币;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该办案法官表示,在2011、2012两年肇庆市法院审结大量涉音乐版权侵权案件后,向该市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014年受理该类案件的数量较2013年呈大幅下降的趋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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