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工地网上招工有人强行应聘 制造劳务纠纷假象行骗

2014年12月31日 13:30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大渡口区一家工地欲招聘两名水电工,没想到招来一群人,老板不愿意全部聘用,这些人于是要求赔偿损失。

  打算招人的老板们要注意了,这是一种针对招聘的新骗局:有人专门找工地应聘,制造纠纷实施诈骗。

  某建设集团在大渡口九中立交旁建设安置房,赵某是该工程项目水电部分的负责人,因需要两名水电工,他委托黄某进行招聘。今年3月5日,黄某在QQ群上发布招工信息后,很快便接到电话应聘,赵某告知对方只招两个人。第二天,黄某发现应聘的来了10个人。黄某称只招2人,对方却要求全部应聘,双方于是闹进派出所。对方提出,要么全部安排工作,要么赔偿路费、食宿费、工资等18000元,否则就去工地闹事。赵某害怕影响施工,支付了13000元。3月19日,黄某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查发现,赵某并不是此类事件的唯一受害人。不久,11名嫌疑人因涉嫌犯敲诈勒索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天,大渡口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查明,今年2月至3月,周某等11人分别结伙,先后在河南、天津、山东、陕西、广东、四川、重庆等地的工地,故意超过用工单位需求人数假意应聘,制造纠纷。不满足他们的条件,就要报警或找劳动部门告状,以及用工具武力威胁,并赖在工地不走。受害人迫于压力,怕事情闹大影响施工,也害怕报复,于是便给钱息事宁人。法院查明,被告周某等11人共强索金额达14万余元。

  大渡口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等人勒索得逞并非用工方有过错或公安机关的介入,而是用工方受威胁后心理上产生了恐惧,被迫拿钱以求其尽快离开,保证工程及人身安全。因此,周某等11人非法强索他人财物,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一审判决周某等人三年八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42万元,同时责令退赔所勒索的14万元。(见习记者 胡其涛)

【编辑:和星晨】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