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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房东低价转租 收一年房租骗130万后失踪

2015年01月06日 15:55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一男子付给房东一季度的租金,随后冒充房东低价转租,一次性收取一年租金后失踪,69人被骗房租130万元。日前,江北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2013年6月,小杜大学毕业后到江北区观音桥某公司工作。住在学校到公司上班,路途较远又常堵车,每天得早早起床,一个月下来小杜有点吃不消。

  他在网上寻找观音桥附近的出租房,发现北城旺角小区的一套一室一厅每月租金仅1100元,而同样位置的房子租金在1500元以上。生怕房子被人抢去,小杜马上打电话联系,对方称房子还未租走,约好第二天看房。

  次日中午,小杜见到自称房东的刘飞翔(化名),并看房。刘飞翔自称新加坡人,仅在中国投资房产,不常住,只接受一次性支付房租。因交通方便、价格低、装修不差、小区环境好,小杜当场要租,因资金有限,只能租一年。

  小杜要看房产证,而刘飞翔称买房不久,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见到有钥匙,也有小区门卡,加上租房心切,小杜便签了合同,交了一年房租13200元以及2000元押金。

  3个月后,当真房东来收房租时,小杜才发现被骗,报案。

  经网上追逃,假房东在2013年12月在四川省绵阳市被抓获归案。刘飞翔真名黄某,现年30岁,绵阳市人。

  法院查明,2012年至2013年12月,黄某在江北区观音桥附近的红鼎国际大厦、东和城小区、协信中心大厦、北城旺角小区等地,以按季度支付房租的方式,租来多套房屋,并以较低租金再次出租,以收取全年房租和押金的方式,一共骗了69人共计130万元。

  去年9月,该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北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黄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黄某退赔69人的经济损失。

  要向物管核实房东身份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志和智律师事务所谢文良律师称,租客遇到要求一次性支付半年或一年房租时,要引起警惕。建议租客首先要查看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如果对方称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一定要其拿出购房合同。其次,要核实房东身份,一方面通过察言观色判断房东真伪,另一方面向小区物管求证。第三,最好按季度支付租金,不要一次性支付半年甚至一年的租金。(见习记者 胡其涛)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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