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佛山好婆婆出庭痛批出轨儿子 愿和儿媳住一起

2015年01月14日 08:5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2010年,阿莹与相识8年的丈夫黄某结婚,她还特意将登记的日子选择在“520”,但最终没有等来丈夫的爱。去年4月,阿莹发现了丈夫有外遇。她对这场婚姻彻底绝望,将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和黄某离婚,案件昨日上午在禅城区法院张槎法庭开庭审理。

  令人动容的是,阿莹的婆婆、即黄某的母亲,作为证人出现在庭中,她力挺儿媳,痛陈儿子并非一个“好父亲”,她甚至同意在儿媳离婚后和她住在一起。

  无奈:丈夫公然和小三秀恩爱

  阿莹与黄某均是80后,于2010年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并于次年生下儿子小浩(化名)。

  到了2013年12月,黄某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就开始很少回家过夜。阿莹在去年4月确定丈夫有外遇,她发现黄某把与第三者的亲密照多次发上微信、微博。阿莹和黄某开始为此事吵架,到了去年6月,黄某就干脆直接和小三同居不回家,也没有为家庭支付过任何费用,甚至连电话也拒绝接听。

  去年11月,忍无可忍的阿莹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准许两人离婚,儿子由她抚养,丈夫要支付一半的抚养费。同时,夫妻的共有财产归其所有,丈夫还要赔偿其精神损失5万元。

  “我在一家银行从事客服工作,每月收入约4000元,同时自己是家中的独女,父母以及婆婆都同意帮忙照顾我正在上幼儿园的儿子。”庭审中,阿莹表示由她抚养儿子有优势。

  阿莹同时表示,儿子每月的花费需要2000~3000元,包括生活费、学费及医疗费,黄某作为父亲也应尽抚养的义务,因此被告每月应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阿莹的代理律师还表示,由于被告与第三者长期同居,是存在过错的一方,夫妻双方共有的一辆小汽车应判归阿莹所有,黄某还应当支付精神赔偿。

  温情:婆婆力挺儿媳痛批儿子

  昨日上午9时,该案在禅城区法院张槎法庭一审开庭,作为被告的黄某未听从法庭的传唤到庭。阿莹向法庭申请她的婆婆、即黄某的母亲孙老太出庭作证。

  “我出庭就是想证明黄某很久没有回家,他有第三者,家里的事情也丢下不管。”孙老太一开始便力证儿子做了错事。孙老太表示,儿子从去年端午节之后就没有回家住,其间有回家拿东西,但从没有理会过小孩,也没有照顾小孩,“他肯定不是好父亲”。

  “他(儿子)有第三者,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我听我女儿说过她有一次在酒吧看见了这个第三者。”孙老太称,儿子做生意的资金其实是她的钱,她把房子抵押了,把贷款给了儿子,但儿子至今也没有还给她。

  “我跟儿媳关系很好,我把她当成女儿一样对待。”孙老太还表示,是因为儿子有了第三者,两人才会闹离婚,假如两人离婚了,她同意孙子由儿媳抚养,并同意儿媳在她家居住。(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邱小华)

【编辑:孙静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