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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去年审结偷越国边境犯罪案近百件 375人获刑

2015年01月29日 16: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南宁1月29日电 (记者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29日介绍,2014年广西法院系统依法审结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98件,判处375人。

  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罗殿龙在会上作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表示,上述案件的妥善处理,维护了中国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

  广西高院当天提供的信息显示,1月26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阿不拉江·亚森、李桂全等7人涉嫌组织和偷越国(边)境一案。

  公诉机关认为,阿不拉江·亚森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李桂全、邓春德、邓富权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艾麦提江·图尔贡等3人偷越国边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中,艾麦提江·图尔贡还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该案将择日宣判。

  在与越南海陆相连的边城东兴市,该市法院所审理的涉偷渡案件数量猛增。东兴市法院院长李云鹏表示,在近期审结的案件中,偷渡者多通过在广西结识“蛇头”,以高额报酬雇请他们组织车手,规划路线,绕过当地边境检查站,实施偷渡。

  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切断“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人员潜入潜出通道,东兴市法院已将工作中心由打击偷渡者转向深挖源头,对偷越国境犯罪的组织者、运输者进行重点打击,对“蛇头”从严从快判刑。

  罗殿龙称,2015年,广西法院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暴恐”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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