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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法院试点庭审记录改革 无书记员全程录音录像

2015年02月11日 14: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宁波2月11日电(记者 何蒋勇)近日,浙江省宁波奉化法院溪口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该案没有书记员记录庭审笔录,而是通过录音录像真实记录整个庭审过程。据了解,这是该法院首次尝试无笔录庭审。

  溪口法庭近日就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试行庭审记录改革,运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取代原来的书记员人工记录,并用光盘刻录庭审过程,取代原来的纸质笔录,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再将录音录像光盘封存归档。相比于之前的案件审理,无笔录庭审过程能节约将近一半的时间。

  许多法院都存在案多人少的困境,而庭审记录又占用了书记员们大量的时间,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大大节省等待书记员记录时间,可以让书记员们从庭审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审判辅助工作中。同时,数字法庭系统又能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整个庭审过程,确保记录下双方当事人的原句原话,保证记录材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此外,这种记录方式还能有效防止部分案件中当事人庭审笔录签字“耍无赖”现象,降低了书记员人工记录的错误率。

  据了解,这次庭审是该法院首次尝试无笔录庭审,接下来,将会在民商事、刑事案件中事实比较简单、争议不大案件中普遍使用,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了庭审效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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