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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系统试点查办腐败案机制改革 实现线索下管2级

2015年02月13日 16:1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改革,增强反腐新动力

  ——海关系统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办理信访举报1077件,处置问题线索609件,初核544件;立案134件,同比增长34%;结案93件,给予纪律处分99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同比增长133%……这是全国海关纪检监察机构交出的2014年惩腐成绩单。

  海关总署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作为全国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加新动力、增添新活力。

  “全国海关将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定不移地正风肃纪反腐,把试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抓出经验。”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于广洲告诉记者。

  试点先行,规范线索处置报送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旨在通过上级纪委的有力领导和督导,解决以往一些案件难以坚决查办和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海关总署党组成员、驻署纪检组组长胡玉敏向记者介绍说,海关系统垂直领导体制这一特点,决定了试点工作承担着垂直管理部门如何完成好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示范责任,必须为垂直管理部门强化上级对下级办案的领导、提升办案能力探索出一套运行顺畅的体制和机制。

  工作伊始,海关总署党组和驻署纪检组、监察局(以下称驻署组局)成立由胡玉敏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选择业务量大、打私任务重、廉政风险较高的上海海关、青岛海关和黄埔海关作为试点单位。

  “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情况,是试点工作的核心要求,也是工作纪律,试点海关要严明问题线索清理工作纪律,对办公综合部门、干部人事部门、缉私督察等相关部门历年来掌握的问题线索,都要‘大起底’,任何部门和人员都不得截留问题线索。如有隐瞒不报、跑风漏气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胡玉敏在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驻署组局制发线索处置情况报告表范本和参考案例,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报送程序。各试点海关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五种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规范报送,保证问题线索处置报告质量;同时,考虑到海关执法权力下沉、执法腐败案件以科级干部为主等特点,直属海关将上报驻署组局的问题线索范围由处级干部扩大至正科级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科长),实现了问题线索下管2级。

  试点工作期间,上海海关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共清理1976年以来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697条,对其中13条可查性较强的线索实施再核查核实,对处置不够规范的3个办结件转为问题线索并补充核查。2014年,该海关共初核问题线索23件,立案10件,分别是上年的3.3倍和2.5倍。

  驻署组局和3个试点海关对问题线索开展“大清理、大起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处置准。据统计,2014年,共计清理线索2202条,处置线索234条。

  建章立制,健全办案程序机制

  “试点的目的在于推广,要及时总结提升经验做法,凡试点检验有效且属应当规范的,及时总结,形成各方都应遵循的‘规矩’。着重研究出台海关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和处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及向直属海关党组、驻署组局报告问题线索处置、查办案件情况的规范性工作制度。”胡玉敏说。

  驻署组局明确案件报送程序,要求试点海关凡是立案查处的腐败案件必须书面向驻署组局报告,并随附立案呈批报告、初核报告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案件材料的审核;各试点海关积极作为,结合关区实际,总结工作经验,规范办案程序,制作案件检查工作流程模板7个,绘制流程图7个,编排各类表格63个,较为系统地对办案工作重点、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和文书格式等进行规范,力求报告程序“可复制、能推广”。

  严格审核,确保试点工作质量过硬。为保证试点海关上报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立案、拟处分)的质量,驻署组局制定审核程序,制作审核、反馈及督办专用的固定文书和表格。对上报问题线索处置不当的,及时下发通知纠正;对案件调查证据材料不充分、调查方向出现偏差等问题,通过“请上来、走下去、打电话、发函件”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办。试点工作期间,驻署组局先后纠正2起处置不当的问题,责成两个直属海关对3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立案调查。

  建章立制,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为建立适合海关垂直管理特点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驻署组局制定《对直属海关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情况监督检查以及责任追究办法》等12项工作制度,将试点工作成果予以固化,在全国海关推广应用。探索建立线索和案件信息化管理,启动研发“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解决因问题线索和案件纸质化管理存在手续繁琐、流程复杂且效率低下等问题。

  建立健全强内联外的办案机制,适应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破解派驻机构长期存在的办案力量有限、条件有限、手段有限、能力有限、经验有限等困境,提高办案能力、办案效率。举办培训班、约谈会等,以老带新、以案代训,注重内部挖潜,提高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同时,优化对外联系合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海关纪检监察机构分别与最高检及地方检察机关、驻质检总局组局及其所属系统纪检监察机构,海关系统缉私、稽查、督审等部门联合办案,形成办案合力,有效提升办案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办案力度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要求更高更严,是‘加压’而不是‘减压’。”胡玉敏说,这就要求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对办案态度要更坚决、过问要更具体、督促要更有力;要求纪检监察机构更加严格、严谨、规范地处置问题线索,更好地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更有效地突破案件,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质量。

  驻署组局将试点工作与加快“三转”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发力、同推进,突出主业,纪检监察办案力量明显增强。驻署组局承担总署办事机构由原来7个减至2个,参与议事机构由25个减至9个,由原来一个办案室变为其他室均承担办案职责。试点海关根据驻署组局要求解决职能泛化、主业弱化问题,将更多人力、精力优化在办案第一线。据统计,3个试点海关办案人员由原来18人增至28人,增长55.6%。

  在试点工作期间,青岛海关通过“一案双查”(海关打私反腐联动机制),查办了该海关所属黄岛海关物流监控处科员张楠利用职权严重受贿放私案件。上海海关查办督审处处长张开翅、现场业务二处副主任刘松寅公车私用问题。黄埔海关查办缉私局侦查处副处长吴斌公车私用问题。

  青岛海关提出“聚焦主业转职能,整合力量抓办案”的工作思路,调整内设科室,办案部门较以前增加3倍,办案人员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8人。2014年,该海关共受理问题线索52件,同比增长44.4%,组织初核44件,同比增长300%;“一案双查”问题线索5起,核查率达到100%。共立案4件,涉及4人,结案3起,给予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试点工作有效破解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在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想、不敢、不会和不规范”等问题。2014年,驻署组局主要领导和试点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初核问题线索179件,同比上升62.7%;立案18件;移送司法机关6人,同比增长100%。全国海关纪检监察机构以试点工作为契机,试点期间组织梳理历年来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共4679条,对其中367条可查性较强的线索实施再核查核实,立案82件,同比上升51.9%。

  试点工作注重建立健全明责、担责、落责、追责和问责机制。在驻署组局的要求下,各试点海关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各级领导干部拉出责任清单,并对处科级一把手集中开展履行主体责任的专题轮训。同时,上报的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材料纪检组长必须“签字背书”,做到报告与责任挂钩。2014年,加大对不落实责任行为的追究和问责力度,海关系统共追究3名厅局级领导干部、36名处科级领导干部和7个处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记者 杨海龙)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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