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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无偿使用新闻作品凸显法律疲弱

2015年03月11日 10:0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图为李东东委员。记者 王建军 摄  

  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李东东委员在代表新闻出版界委员的发言中提出,应加强与完善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立法工作。

  “现代人很幸福,坐在家中即可远行世界——帮我们插上飞翔翅膀的是媒体。在新的时代,如何让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一个让我们飞得更高飞得更远飞得更长久的大挑战。但这样的征途并非一帆风顺。”李东东说,新闻出版界委员在2014年进行的媒体融合专题调研中了解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类媒体融合的力度在加大、速度在加快、投入在加重,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李东东指出,传统媒体以成熟的采编队伍和巨额成本,采写了及时有效的重大新闻和难以复制的深度报道,大都被新媒体无授权无偿使用;新媒体很多投入巨大的原创内容,也轻易被传统媒体和其他新媒体无偿转载。双方都是侵权者,也都没有得到法律保护,凸显了现行法律的不足。许多媒体因此失去内容为王的追求。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三个举措。”李东东表示,一是强化对内容资源有效保护的宣传。引导传统媒体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新兴媒体强化“先授权、后传播”的自觉,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二是加强与完善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立法工作。在著作权法中,加强对网络侵权的明确界定并制定侵权赔付标准,改变现有侵权界定模糊和赔偿标准过低的现状。三是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出台加强网络转载版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形成报刊社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双赢机制;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载行为。

  “体制机制改革滞后是传统媒体在数字化发展中落后于新兴媒体的关键。不解决滞后问题,融合就缺乏根本的推动力。”李东东建议,第一,按照中央深化改革的决定,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打造合格的市场主体。对多数报业集团,要按照采编、经营两分开的设计,抓紧对经营部分进行企业化改造。转制后的传统媒体,一是可以有效实现减负;二是更便于进行资本运作,按市场规则引进投资,收并购优质项目,上市融资,做大做强。第二,在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探索实行股权激励,特别是对优秀骨干人才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在用人机制方面给予传统媒体政策支持,扭转传统媒体优秀人才严重流失且愈演愈烈趋势。第三,积极鼓励和扶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开展良性合作。

  “传统媒体应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加强自身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结合云媒体等形式开拓移动互联网生态布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开放性互联网技术公司加大在技术、大数据、渠道领域的深度合作,打造出个性鲜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产品,实现业务全面融合,构建市场有序竞争并有利于媒体健康发展的良性生态圈。”李东东说。记者朱磊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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