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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腐剑指官员“朋友圈腐败”

2015年04月09日 16:5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一名落马官员的背后,总会有一连串政商“朋友圈”的魅影若隐若现。9日上午在西安一审获刑16年的中共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也未能跳出这样的“腐败俗套”。即便到了法庭之上,他依旧自称是被身边“朋友”拉下了水。

  “我不是从思想品德、为人上结识既相互促进又清淡如水的朋友,而是交了一批重哥们义气,又带有铜臭味的老板朋友,思想逐渐发生变化,贪欲也随之培养起来,最后被这些所谓‘朋友’温水煮青蛙。”这位曾在各种场合高调反腐的副省级干部,在庭审时曾如此供述。

  从起初帮人办事收取烟酒土特产,到开始收钱,最后演变为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廖少华的犯罪轨迹似曾相识。从跌入“雅贿”陷阱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到9成受贿赃款来自3名朋友的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一些围绕在官员身边的“朋友圈”逐渐沦为“利益输送圈”和“腐败圈”,官员深陷其中却毫无警醒,一步步堕入腐败深渊。

  中国各地在加大力度“打虎拍蝇”的同时,也将打击腐败的重点瞄准了这些不正常的“朋友圈”。

  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情况显示,在被巡视的10个省区市和3个单位中,官商勾结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江苏省被指“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而在河北,“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并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

  即便在基层地方政府,也有官员陷入“朋友圈腐败”无法自拔,一些官员被老板朋友抬着“轿子”送上了法庭。

  上月末,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受贿案一审开庭,尽管其辩护律师认为,周建明收受的大部分贿赂都是在工程竞标完成后来自朋友“感谢”,甚至不乏“人情往来”,但周建明依旧难逃法律的惩处。

  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杨宏斌说,从查办的腐败案件看,一些落马的副县长、基层官员长期在某一领域经营,形成小利益集团。有的官员无论走到哪里,屁股后面总跟着一批工程队,发现案件线索时,往往“一查一窝、一挖一串”。

  “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商界人士利用人脉关系对官员进行‘围猎’和‘喂养式腐败’较为普遍,但这显然不能成为堕落腐化的借口。”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官员手中的权力过于集中,公权力的边界不甚清晰,加之官员自身“底线”意识不强,衍生出了不正常的政商关系。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则认为,官商间的不正常“友情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市场机制不够完善,权力对市场干预过多的弊端。

  中国政府显然已意识到这一点,力图通过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等措施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汪玉凯认为,政府职能的加速转变,将有助于形成正常的官商关系。

  近期提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完善了行贿罪的财产刑规定。有分析认为,提高行贿的犯罪成本,重要目的之一便是让官员背后的腐败“朋友圈”无处遁形。

  有专家认为,建立全流程的预防腐败监督机制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防止“朋友圈”异化为“腐败圈”的有效之策。

  “抓早抓小、严格问责,把权力运行和官员财产晒在阳光下,让更多的人能监督官员,可以倒逼其遵纪守法。”高波说。(记者陈晨、石志勇)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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