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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动真碰硬从严从实解决司法不规范顽疾

2015年05月02日 11:3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4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甘肃省检察机关调研督导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亲切看望西部地区司法办案一线检察人员。他强调,规范司法行为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以自身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动真碰硬从严从实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顽疾,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就是要对自身司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会诊和整改,必须自始至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查找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来展开。坚持问题导向,首先是要敢于正视问题,关键是要找准问题。当前,专项整治工作已经整体转入对照检查阶段,各地检察机关要围绕最高检提出的八个方面重点整改问题,真刀真枪进行查摆,防止只查小问题不查大问题、只查面上问题不查具体问题、只查日常工作问题不查司法办案问题、只查别人问题不查自己问题。查摆问题要紧密联系自身司法办案工作,从具体案件中查找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问题聚焦到具体案件、具体事、具体人。

  曹建明指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归根结底是为了严格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各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人民满意这个根本标准,坚持开门搞整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查找问题时要请群众参与。要高度重视听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的意见建议,采取各种途径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曹建明表示,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必须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不断健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司法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司法不规范的集中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查找制度缺失和漏洞,积极落实办案责任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司法改革成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自身违法违纪行为纠正违法通知和违法办案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把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扎紧。要注重强化制度执行力,重点抓好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敢于动真碰硬,在加强责任追究上严格起来,真正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曹建明强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最终目标是要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要像抓“四风”整改、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样抓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即将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大力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特别是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引导和教育全体检察人员强化人权保障、正当程序、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观念,真正把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司法化为自觉行动和职业习惯。 记者刘子阳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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