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拆迁命案宣判 刺死两名拆迁人员农民获刑八年
中新社南京5月8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苏州“12·3”拆迁命案8日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刺死两名拆迁人员柳某、胡某的农民范木根获刑8年。同时,法院判决范木根赔偿两名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
本案先后在今年2月、4月进行公开审理。庭上,范木根刺死两名拆迁人员是否属“正当防卫”行为成关注焦点。
2013年12月3日,在商谈动迁事宜过程中,范木根与拆迁人员发生流血冲突,两名拆迁人员被其持刀刺死,在与多名拆迁人员的对抗中,范木根及其妻儿均受伤。
苏州市中院审理认定,在范木根夫妇离开商谈现场时,遭到拆迁人员拉扯阻拦,柳某率先打了范木根一记耳光,范木根随后拔出藏在腰间的尖刀对抗。
法院经审理认为,柳某在动员拆迁的过程中,采用骚乱、恐吓、殴打等非法手段,侵犯了范木根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范木根在其与家人遭受柳某一方多人持金属伸缩棍殴打,面对具有现实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但法院同时认为,柳某一方的不法侵害行为尚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程度,范木根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