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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侠”游走单元楼偷窃被抓 曾徒手爬四楼

2015年05月19日 14:2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18日早上,贵州男子邓某某被押解回枣庄,据了解,该男子5月5日徒手爬上市中区苹果花园一栋四楼居民楼楼顶,通过阁楼进入顶楼住户家中盗窃大量财物。

  18日上午,记者来到案发的市中区苹果花园小区,刚刚被押解回枣庄的贵州男子邓某某指认称,5月5日他先是从小区西墙一处有垃圾桶的地方翻进了小区,最后选定了一栋4层的居民楼动手。记者看到案发的居民楼每个单元都有单元防盗门,每一层住户都在窗户上安装了防盗护栏,但是该栋楼的窗户设计有向外突出的小台,加上防盗护栏正好为嫌疑人提供了攀爬的支点。

  “从一楼窗户外面一点一点爬上去的。”邓某某现场指认称,自己没有借助任何别的工具,就是徒手从下往上爬,最后爬到了楼顶。爬上去之后他没有选择爬上来的那个单元下手,而是从楼顶到了东边的单元,很轻易的就弄开了4楼住户阁楼的窗户,再进入到了4楼住户的房间。

  “用自己带上来的工具开了一个保险箱。”邓某某说,他进入房间之后找到了6000元现金,此外还有一些黄金首饰,都被他放到了身上。然后他没有从正门离开,而是沿着原路线爬了下去。采访当中记者问邓某某没有保护措施爬这么高是否害怕?邓某某表示爬得那么高,在半空中自己也害怕,但是因为是偷窃需要,所以还是要爬。

  因失主有2天的时间没有在家,市中刑警一中队队长李其昌说,警方接到报案之后一开始无法确定被盗时间,之后调取监控时发现5日凌晨有一个小个子男子翻进了小区院墙,通过这一线索入手,发现了邓某某的行动路径,并锁定一辆悬挂东营号牌的别克凯越轿车。

  据介绍,联系到别克车的登记所有人时,对方表示车曾经是自己的,但最近卖了出去,来提车的人也并不是邓某某。随后经过警方内部协查,贵州警方方面传来消息称发现了那辆别克车。经过初步认定之后贵州警方将邓某某抓获。

  “初步调查邓某某偷窃了价值6000余元的黄金首饰,这些物品在他经过浙江和福建的时候被他拿去销了赃。”李其昌告诉记者,邓某某偷盗得手之后并没有立刻返回贵州,而是到日照和青岛玩了一圈。(记者 袁鹏)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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