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粤港澳三地签署《粤剧保护传承意向书》

2012年04月20日 09:4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粤港澳文化合作第13次会议19日在香港举行,三地签署《粤剧保护传承意向书》,承诺进一步合力推动粤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根据意向书,粤港澳三地将联合在粤剧人才培训、粤剧节目创作、共同整理粤剧资料库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落实粤剧申请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功后需要开展的相关工作。

  意向书由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澳门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张裕、广东省文化厅厅长方健宏共同签署。150多名来自粤港澳三地负责文化事宜的官员和相关机构代表出席会议,文化部港澳台办公室主任侯湘华列席会议。

  会议上,三地还同意进一步丰富粤港澳文化资讯网的内容,开展在文物巡回展览方面的合作,并合作举办“中华创意产业论坛2012”“香港漫画研习营”等项目,深化文化创意产业合作。

  曾德成表示,粤港澳建立文化合作机制届满10年,在多方面提升了珠三角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今后可以有系统、有规划、有重点地推进,探索创新模式和开拓新领域。

  2002年11月,为了加强大珠三角区域文化合作,广东省文化厅、香港特区民政事务局和澳门特区文化局建立了粤港澳文化合作框架,并于2003年8月签署《粤港澳艺文合作协议书》,约定在三地举行不定期会议,并成立六个工作小组,落实和跟进不同艺术范畴的合作建议。

  这六个小组还于18日下午举行了会议,分别就“演艺人才交流、节目合作”“文化资讯的相互交流”“文博合作”“公共图书馆合作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进行讨论。(记者赵博)

【编辑:吉翔】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