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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伪造遗嘱案申请终止聆讯 被质疑有无权限

2012年05月15日 09: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香港商人陈振聪(中)5月14日早上在妻子及弟弟陪同下到达法院。香港商人陈振聪被控伪造及使用虚假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嘱的案件,当日起在东区法院进行初级侦讯。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商人陈振聪被控伪造及行使龚如心遗嘱一案,陈振聪的代表资深大律师胡汉清,14日原定向法庭申请永久终止聆讯,但主审的署理主任裁判官杜戴维却质疑本身有否“司法权限”处理有关申请。

  裁判官杜戴维认为即使他有权处理,最终拒绝终止是案聆讯,辩方也会再次在高院作出相同的要求,或提出司法复核,故法庭在现阶段处理永久终止聆讯似乎没有作用,乃下令将案延至本周四(17日),以让控辩双方就“司法权限”先进行陈词。

  此宗伪造遗嘱案原定安排在高院审理,但辩方选择先在裁判法院展开初级侦讯,测试控方是否有足够的表面证据转解至高院处理,辩方本要求控方在初级侦讯中传召合共26名证人出庭作供,但控辩双方终达成协议,把证人减至3人,控方现只会传召两名负责检验案中关键遗嘱的政府高级化验师李敏薇及警务总督察(鉴证科)罗舜,以及负责本案的商业罪案调查科高级督察伍国荣出庭作供,故原定需时30天聆讯,将大大减为两星期。

  代表律政司出战的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昨获准许“修订”两控罪中的案发日期,由伪造遗嘱罪中涉及的五年时限,缩短至半年,即指陈振聪于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间,伪造一份日期为2006年10月16日的龚如心遗嘱,以及由原本指明于2007年11月16日行使假遗嘱罪,则把事发日期扩大至20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期间。

  至于其余的23名控方证人包括遗嘱见证人王永祥和吴祟武、华懋老臣子梁荣光、龚如心3名胞弟妹、以及6名曾在争产案中接触过有关遗嘱的律师等,均以书面证供撮要向法庭呈上,控方亦会向法庭呈交大批证物文件,当中包括遗嘱见证人的签名样本,以及龚如心生前的医学报告等。

  署理主任裁判官杜戴维14日指出辩方今次的终止聆讯申请理据并非涉及案件被拖延或失踪证人等因素,而是涉及案中的证供的“滥用程序”,杜戴维裁判官质疑他本身有否“司法权限”处理有关终止聆讯的申请。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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