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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二手楼要求列实用面积 业界:可保障消费者权益

2012年05月23日 18: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香港5月23日电(记者 文青)为确保市民置业时取得更准确的楼盘资料,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向业界发出新执业通告,要求销售二手楼时,必须提供实用面积。地产业界人士表示,措施令地产中介公司成本上升,但长远对消费者带来好处,相信对楼价影响不大。

  中原地产创办人施永青23日表示,地监局要求地产代理于销售二手楼时,必须披露实用面积,认为旗下代理一直都有向客户披露实用面积,对中原地产而言,这不是新规例。

  不过,施永青指出,现时有两种实用面积计法,一种是来自发展商,另一种是来自差饷物业估价处,两者定义不同,令买卖双方容易出现争拗,地产代理也可能遭受诉讼风险。

  施永青呼吁,政府规定采纳单一标准,如采用差饷物业估价处数字,实用面积应列出在差饷单上,让业主清楚了解。

  据悉,立法会正在审议规管一手楼售卖的条例草案,列明日后一手楼的售楼说明书和广告只准列出实用面积计价。如果立法会在余下一个多月任期完成立法,最快明年夏天就会实施。

  中原地产亚太区住宅部总裁陈永杰表示,地监局这项措施是接轨一手楼的售楼规范,以配合全面应用实用面积,可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买家买楼时更为清晰了解。由于二手楼的数量较大,地产中介公司要重新印制新的说明,增加了业界成本。

  陈永杰估计,使用实用面积,会令“呎价”出现上升,尤其是六成或七成实用面积的楼,升幅会较大,对消费者心理造成一定影响,相信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但长远不会影响成交和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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