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2012年“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在京启动

2012年08月16日 10: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 张蔚然)2012年“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拉开序幕。中国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表示,希望三地的青年学子们携起手来,传承文化,与时代齐发展,努力增长知识和本领,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才。

  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出席开幕式并接见了来自香港、澳门两地部分高校优秀法律学子及优秀青年律师代表。

  刘飏说,这项活动的开展,使港澳法律学子们亲身感受到内地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进步;使内地法律学子们亲身感受到港澳在两个基本法框架下,成功地实践“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新辉煌;使三地的青年学子们进一步培养爱国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使命感。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华建发表致辞。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赵灵山,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出席启动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对中国法律体系形成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来自香港和澳门7所大学的青年学子、青年律师和媒体记者共90人参加了启动式。

  “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是由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司法部、教育部协办,香港、澳门相关部门参与的交流活动,是“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8年启动以来,至今已成功举办四届,为三地法律学子的交流搭建平台、开辟渠道,取得了相互学习和借鉴,增进了解和友谊的良好效果。(完)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