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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3名食肆员工“种票” 被判囚2至4个月

2012年10月10日 17: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报道,3名食肆员工在去年油尖旺区议会选举京士柏选区中种票,今天(10日)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囚2至4个月不等。

  暂委裁判官许淑仪判刑时表示,其中一名被告将自己的地址借给他人登记成为选民,在种票勾当中扮演重要角色。考虑到3名被告承认控罪,故将他们的刑期各扣减三分之一。

  被告分别在选民登记申请表上声称一个位于旺角花园街三号鸿威大厦的单位是他们的唯一或主要住址。

  香港廉政公署的调查显示,其中一名被告与丈夫及另一对夫妇于上址居住,其他两名被告从未居于该处。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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