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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全方位跟进南丫岛撞船海难善后工作

2012年10月23日 14:1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香港月初发生的特大海难事故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这是香港41年来最严重的海难事故。特区政府随后推出一系列措施,在方便死者家属和伤者求助、提供资金援助、给予心理辅导、跟进调查等方面展开工作,做好各项善后工作,以安抚死者家属和伤者,并向社会作出交代。

  香港41年来最严重海难

  10月1日,众多香港市民涌到维多利亚港两岸,观看烟花表演。然而,一艘载满港灯员工及其亲属朋友的船只“南丫4号”,在驶离南丫岛榕树湾码头后不久,即与一艘由中环前往南丫岛的港九小轮“海泰号”猛撞,结果“南丫4号”迅速下沉。该船共载有127名人士,大部分人在撞船后坠海。“海泰号”则没有沉没,但迅即离开现场靠岸。此次海难共有39人丧生,超过100人被送入医院。这是香港41年以来死伤最严重的海难事故。

  事实上,香港海域自2000年至今,每年平均只有195宗撞船意外,大部分都是轻微碰撞,无人受伤,所以此次海难轰动全港。民间对此议论不断,大多数媒体都将其版面变成黑白色。

  海难发生当晚,行政长官即时前往湾仔警察总部听取汇报,并到达码头和医院视察救援情况,慰问伤者。消防处派出超过350名消防员和救护人员,警队、飞行服务队、圣约翰救伤队和医疗辅助队也参与救援工作,通宵搜救。由于死伤者众多,政府需要任何可支援的力量,所以邀请内地派出数艘救援船,随时提供支援。数艘在附近海域的游艇也加入救援。

  当晚,医院管理局即时启动紧急应变机制,在该局的总部设立控制室,将伤者分流至五所医院抢救。除急症室的人手外,该局派出超过100名医护人员抢救伤者。至今,大多数伤者已出院。

  由于未有完整的登船者名单以及部分未有明显受伤的人士在海难后自行离去,警方需更多时间自行整理登船者名单。就此,警方设立了电话热线,如果市民怀疑有家属在事故中失踪,可即时致电与警方联络。

  政府及时采取多项措施

  除了搜救工作外,政府已逐步推出一系列措施,支援死者家属和伤者。民政事务署首先在五所医院设立一个跨部门的“一站式”援助站,协调各个部门向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支援。社会福利署、民政事务署和医院管理局向每位有需要的人士提供一名可直接联络的专责“支援联络主任”,以便协调各个部门提供最快、最有效的支援。

  政府、企业或慈善团体都对死者家属提供资金援助,希望帮其渡过难关。政府通过赛马会慈善基金,向每个罹难的家庭发放10万元紧急援助金,并将动用关爱基金(根据《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条例》而成立的信托基金,信托人是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为这些家庭提供较长远的经济援助;港灯委托基督教家庭服务中心,设立捐款账户,向每个死难者发放20万元;李嘉诚基金会向每位死难者发放75万元;保良局捐出100万元,并设立捐款的银行账户,收集市民的善款等。

  另外,政府已即时提供心理辅导服务。社会福利署启动紧急应变,派出百余名社工和临床心理学家,到医院和病房提供协助。对在海难中失去父母或子女的家庭,安排专责社工和临床心理学家跟进,并对港灯员工以及求助的市民提供情绪支援。

  政府同时设立渠道让市民表达伤痛。政府订立一连三天(10月4日至6日)的全港哀悼日,让市民悼念海难死者。这段时间内特区区旗下半旗志哀,主要官员都取消非必要的公开活动。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于哀悼日第一天在政府总部默哀3分钟。默哀期间,除了紧急及出入境服务外,其他政府服务暂停,当值的政府人员在办公地点参与默哀。政府也在全港18区设立吊唁册,供市民签署,悼念死者。民间有不少团体派员出海,举办宗教仪式,超度亡魂。

  调查跟进采取中长期措施

  对于海难的发生,市民仍有不少疑团,需要有关部门调查,例如“海泰号”是否撞船后不顾而去,还是该船已入水,情况危急,不得不驶回码头;海事处指出当时海面环境良好,为何“海泰号”和“南丫4号”仍会碰撞,是否有船超速、超载、偏离航线、不肯回避等情况出现;为何“南丫4号”迅速沉没,是否与太多乘客涌往船尾拿取救生圈,令船尾加快下沉有关;为何港灯未能及时提供登船者的名单,增加搜救工作的困难;为何“南丫4号”沉没会造成大量死伤,是否与该船的救援装备不足有关;“海泰号”和“南丫4号”的船长尤其是前者,是否因长时间工作、经验不足导致意外发生等。

  对于这些疑团,现时有三个单位循不同方向展开调查。一是海事处调查船体迅速下沉的原因、船上的安全设备是否足够、船长和船员是否违反规则等。它已成立一个专责小组,由一位助理处长领导。该处期望在六个月内完成调查工作。

  二是警方调查海难中可能存在的刑事责任。它已拘捕了两条船的船长及船员共七人,怀疑有关人士未能履行其法定责任,因为根据《海事条例》,有关操作人员在海面行驶相关船只时须确保自己船只的安全,能够照顾船上乘客的安全。另外,警方设立了调查热线和街站,让目击者提供资料。

  三是行政长官引用《调查委员会条例》,经行政会议审议后,成立调查委员会。该委员会有三方面职责,包括确定事故的起因、评核有关载客船只的一般海事安全情况和现时监管制度、提出预防日后再发生同类事故的建议。然而,该委员会并不会裁定某人须负法律责任。该调查委员会由有公信力、独立于政府的人士出任,预计在委任后六个月内将会有调查结果。

  海难发生后,市民对海上交通的安全忧虑增加。政府已推出多项措施,减少市民的疑虑。海事处已抽查多艘渡轮、小轮、出租船等,包括放置救生衣的位置是否有明显标示、救生装备能否轻易取出等。该处发出多个警告,并暂时提出一个检控。同时,它与渡轮和小轮公司代表举行会议,商讨各公司可作出的措施,以确保船上有足够的安全装备,并加强安全管理。现时海事处已与各公司组成一个20人的工作小组,以长远检讨安全措施。

  立法会也讨论海难情况,以寻找需要改善的地方。政务司司长出席了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向立法会议员交代海难的跟进情况,方便立法会讨论。当然,具体政策如是否要求所有乘搭渡轮的儿童必须穿着救生衣、是否要求载客的观光船购买更大保额的第三者保险等,尚未有结论,仍需社会进一步讨论。

  海难发生至今,社会普遍认同政府的反应迅速、有效。海难后,有民意调查机构的最新调查显示,海难后行政长官的支持率显著上升,但是海难的善后工作尚未结束,政府仍要谨慎地全方位跟进。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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