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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冲淡丧女之痛 港"公屋枪王"私藏满屋枪弹获刑

2012年10月27日 12: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为冲淡丧女之痛港“公屋枪王”私藏满屋枪弹获刑
擦枪走火的”公屋枪王”梁国炽无牌管有火器及弹药罪成。来源:香港文汇报

  中新网10月2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公屋枪王”、退休惩教员梁国炽为冲淡丧女之痛,自此沉迷“玩枪”,于家中私藏大量枪械及近4千枚弹药,至去年4月在寓所清洁枪械时走火受伤,被揭发无牌管有火器及弹药,他早前于高院承认控罪,26日被判囚1年半。法官贝珊判刑时不仅批评香港港枪械管制条例有不恰当之处,更斥被告于寓所胡乱放置枪械,而其9岁孙儿不时到访,构成高度危险。

  沉迷“玩枪”为冲淡丧女之痛

  被告梁国炽的辩护大律师求情指,被告任职惩教署逾20年,一直服务社会,但因女儿于1992年去世,令他自此情迷枪械,不仅加入枪会,更到世界各地比赛,获奖不少。辩方强调被告曾于枪会担任靶场主任,熟悉如何处理枪械,案发时不小心走火只是一时大意,而且从来没有将涉案枪械用作犯案。被告的报告也显示,他于2003年患上适应障碍,却不肯到精神病院医治,而且曾企图跳楼轻生。

  官指9岁孙常到访“枪屋”高危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的寓所只有300多呎,但他收藏的枪械遍布全屋,其中一些枪械并没上锁,某些枪械更上了弹,而且那些经改装的枪械,更可能有发射子弹的能力。而被告的9岁孙儿不时到访其寓所,危险程度高,认为案情严重,看不见有任何原因判以非监禁刑罚。

  法官又指,早前法庭传召警方专家证人讲述《枪械及弹药条例》的发牌及监管数据,指在回归前持枪牌人士可以将枪械放于家中,但之后领牌的人只可以放于枪会及枪库内。回归前的持牌人仍可享有特权,加上当局多年来并没有到被告寓所突击检查,指做法并不洽当。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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