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港医学美容事故1死3留医 私营医疗规管料设三小组

2012年11月02日 10: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2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DR医学美容集团事故导致一死三留医,特区政府实时成立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今日举行首次会议,料将讨论再成立三个工作小组跟进事宜。涉事留院的三名女病人,其一仍病情严重。

  三名早前于DR集团接受静脉输液疗程后染败血症的女病人,仍然留医,当中两人情况稳定,包括DR创办人周向荣的胞姐周欣欣及早前须截肢保命的病人,另一人情况则仍然严重。警方指有关调查仍然进行中,暂未拘捕任何人。

  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今日将举行首次会议,委员会成员之一杨超发医生指,早前特区政府已成立由卫生署署长陈汉仪担任主席的工作小组,厘清美容服务和医疗程序,今日的会议将会讨论增多三个工作小组。

  他表示,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会界定何谓“高风险”及“低风险”医疗程序、是否要立法监管用于人体的血液产品,以及检讨现时私家医院的收费透明度等;三个小组会于明年第一至第二季提交报告。“如果是高风险的,只可以在医院内进行,如果是低风险的,就可能可以在诊所内进行;至于第二个工作小组,由于现时法例没有涵盖有关用于人体的血液制作产品,我们会讨论是否有需要监管。”

  杨医生续指,督导委员会成员可参与各工作小组,但最多只可以参加两个,美容界人士都会参与相关工作小组。他自己在会上提出,若日后向医疗集团发牌时,须规定九成股东需为注册医生,加强问责性,即类似现时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运作模式。

  另一委员会成员香港医学会会长谢鸿兴批评,政府拟订的文件议程提及监管私家医院收费,但目标欠清晰,要求政府监管医学美容机构.

  香港药学会则建议,应加强规管用于移植及应用于人体的人体组织及细胞之处理、储存及供应,并成立管理架构,而负责操作、处理及储存应用的企业需领牌照,并设立一个系统及操作程序,容许审核追踪事件。药学会又建议,医生应通报医委会或卫生署有关进行诊治的经营场地,包括美容院。

【编辑:吉翔】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