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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毒驾首名被告被判入戒毒所

2012年12月04日 14: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香港毒驾首名被告被判入戒毒所
    33岁被告高子聪被控管有危险药物、不小心驾驶及毒驾3项罪名,后者为引入新例后新增的罪行,今被判入戒毒所、停牌两年及上驾驶改善课程。(香港《明报》数据图片)

  中新网12月4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打击毒后及药后驾驶新例实施后首名违例被捕司机,今在区域法院被判入戒毒所、停牌两年及上驾驶改善课程。

  33岁被告高子聪被控管有危险药物、不小心驾驶及毒驾3项罪名,后者为引入新例后新增的罪行。

  法官林伟权宣判时说,接纳辩方所指被告案发时把轻型货车停在路边,然后才吸食氯胺酮,只是当时未关掉汽车引擎,吸毒后失去知觉,不自觉地令货车向前,撞到前面两架货车和客货车。

  法官亦说,与其它药后驾驶的罪行相比,本案的性质较轻,考虑到被告为职业司机,虽有3次刑事纪录及6次交通违例纪录,但行为不算很差,不想断他的生计,判他停牌两年,且须接受戒毒治疗。

  案发今年3月22日,被告驾驶小型客货车,于香港仔大道68号撞上轻型货车,货车被推前而撞及另一客货车。

  警方按同月15日生效实施的新例为被告作“识认药物影响观测”,被告未能通过,警方亦在肇事车辆检获含氯胺酮粉末,后验出其血液含氯胺酮。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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