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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解决年轻人住房需求 推270个青年宿位

2013年02月07日 10: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房屋问题是特区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其中,年轻人对住屋需求殷切,政府早在2011年提出兴建青年宿舍,协助条件较差的青年改善生活条件。

  香港民政事务局昨日公布计划的2个先导项目,共提供约270个宿位,预计于2016年落成,租金为同区市值租金的60%,入住期至少2年,最多5年。申请人可同时申请轮候公屋和青年宿舍,但若成功获配青年宿舍单位,便不能继续轮候公屋。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杨立门昨日公布青年宿舍计划最新进展,当局将推行2个先导项目,分别由东华三院营运的上环项目和香港青年协会的大埔项目。东华三院营运的青年宿舍,位于上环荷李活道122A至130号,现为空置学校,面积为1,632平方米,其中有450平方米会用作兴建青年宿舍,预计可提供约200个宿位。另一个由香港青年协会营运的宿舍在大埔墟宝乡街2号的青年中心,面积为402平方米,可提供约70个宿位。至于青年宿舍租金水平,将不会超过附近地区面积相若单位市值租金的60%。

  特区政府会全数资助兴建青年宿舍的建设费用,但会参照大学宿舍等同类型项目,订定平均单位价格的上限。而营运宿舍的机构须设立强制性储备,以应付宿舍的营运和维修开支。但政府容许机构将储备水平外的额外盈余,经局长批准可拨作机构非牟利服务、计划或其它营运。

  政府昨日亦公布计划的租户资格,申请人须介乎18岁至30岁的在职香港永久居民,以2011年数据计算,1人家庭的每月入息限额不可超过15,000元,2人家庭则为30,000元。资产限额方面,一人家庭的总资产净值不得超逾30万元,二人家庭为60万元。然而,政府亦给予营运机构弹性,容许未符合资格的人士入住宿舍,但此类人士不超过宿舍租户的5%。

  申请人可同时申请轮候公屋和青年宿舍,但若获分配青年宿舍单位,便不能继续轮候公屋;但如申请人与家人一同轮候,家人的公屋申请则不受影响。而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可居住青年宿舍最少2年,最长年期为5年。

  杨立门表示,青年宿舍可帮助一些负担能力较弱、又可能居住劏房的年轻人,入住宿舍期间改善生活条件,并提供机会让年轻人为日后发展作储蓄,但目的并非解决年轻人长远的住屋需要。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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