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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贪污案重审 预料会以“原班人马”上阵

2013年02月20日 11: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陈志云贪污案重审预料会以“原班人马”上阵

  中新网2月20日电 据香港电子媒体报道,香港无线前业务总经理陈志云被控贪污的案件今早重审。陈志云及其前助手丛培昆,较早前被上诉庭撤销其原先无罪的裁决,陈丛二人回复“被告”身分,早上到区域法院应讯。

  早上9时许,陈志云由好友王喜的陪同下现身区域法院,他脸带笑容,一度停下让记者拍照,但未有回答提问,之后神情轻松步入法庭。

  陈志云原本获判无罪,律政司不服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去年11月一致裁定撤销陈志云无罪的裁决,发还区域法院再处理。

  根据上诉庭判决,区院要再处理陈志云和另一名被告丛培昆,是否有“合理辩解”收受涉案的11.2万元,听取控辩双方律师就这个问题陈词后,再定夺陈志云继续无罪抑或改判有罪的裁决。

  有法律学者表示,原审法官要跟随上诉庭的法律观点来判陈志云是否有罪,无论结果如何,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再上诉。

  本案审期一连两日,控辩双方预料会以“原班人马”上阵,控方会由资深大律师郭栋明代表;陈志云(53岁)及其前助手丛培昆(30岁)则分别由两名资深大律师谢华渊、黄敏杰代表。据了解,辩方上周已将陈辞大纲提交法庭。

  律政司去年以“案件呈述”方式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并提出9项法律问题及争拗。案件终发还区院,双方没有事实争议,故不会提出额外证据,亦不会有证人作供。控辩双方将就陈、丛两人是否有“合理辩解”收受涉案的11.2万元报酬一观点作陈辞。

  据悉,控方今或会再提出在上诉庭中从未提及的新法律问题。资深大律师谢华渊认为,陈、丛两人脱罪至今已一年5个月,判案书亦已颁下3个月,控方至今方提出新法律问题,是极不公平的做法,“届时法官又要再处理,日后又或会再提出上诉”,陈志云一方会反对;而丛培昆一方则或会就控方所提出的法律观点再争拗。

  陈志云及其前助手丛培昆原被控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另陈、丛两人又分别被加控“代理人接受利益”和“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两项交替控罪。二人于2010年9月被控,经审讯翌年9月脱罪兼得讼费后,律政司不服上诉,去年11月上诉庭下令将案件发还区院。

  案件在区域法院审讯时,原审法官潘兆童认为,陈是以“名人”身分演出挣外快,未有影响无线的业务;且无线得知陈参与涉案节目并无过问,等同默许陈收款,构成合理辩解,故裁定两人无罪。

  但上诉庭指出,陈的演出影响到无线业务,却未有申报,此举已构成非法收受利益的控罪元素;另指潘官未有深入考虑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及陈是否有合理辩解便作裁决,故将案件发还区院。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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