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4号”救生衣多于乘客数量? 船长供词惹疑
据香港大公报消息,“南丫4号”船长周志伟出席研讯时表示,“南丫4号”事发时并无放置小童救生衣,但声称仍符合海事处规定。但他有关海难当日事发情形的描述,却被“海泰号”所属的港九小轮律师指前后矛盾,疑其捏造供词。
称符合海事处规定
昨日南丫岛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研讯继续进行,出事港灯船“南丫4号”船长周志伟作供时称,“南丫4号”在事发当日并没有按照海事处规定放置小童救生衣,但他认为“南丫4号”不是开放式船只,并不预期小童需要全程穿救生衣,而且救生衣虽不合身,小童亦能穿上。他强调,船上救生衣的数量多于每人一件,且有救生圈和救生筏,觉得应符合海事处的发牌规定。
但周志伟在具体描述事发情形之时,却有多处前後矛盾,受到律师质疑,更被港九小轮律师直指其捏造供词。首先,港九小轮辩方律师指,周志伟在发现“海泰号”后,便立即“扭尽軚”转向右,但及至撞船这1分钟内,“南丫4号”的船头仅仅偏移了不足5度,觉得有可疑,他怀疑期间不足1分钟。而周志伟则表示,当时有潮水涌动,自己已“扭尽軚”。
其次,周志伟在律师和委员会主席伦明高追问下承认,在海难之后,无论是向警方落口供,还是与海事处会面均只字未提自己曾在雷达上看到“海泰号”,但在聆讯上却说从雷达看到“海泰号”在1海里外的位置。对此,港九小轮律师直指这信息竟到现在才首次提及,怀疑是捏造的供词,周志伟则表示之前忘记了。
周志伟供词遭质疑
最后,周志伟描述,在自己肉眼见到“海泰号”之时,两船相距约为3个锚链(1锚链等于1/10海里),其判断依据为当时“海泰号”在石角咀附近,而从见到“海泰号”至两船相撞,期中间隔1分钟。但港九小轮律师却引用海事专家报告逐点“锄散”周志伟的供词。
律师引述海事专家报告指出,根据雷达记录,在两船相撞前1分钟,“海泰号”离石角咀有一定的距离;海事专家认为,按周志伟早前供词,当时“南丫4号”时速为12海里,而“海泰号”的时速约为20至25海里,当时两船合速可认为是36海里,而以36海里每小时的速度,10秒便达1个锚链,而周志伟所指3个锚链的距离仅需30秒即可,与周志伟所说的1分钟不符。辩方律师更怀疑从见到“海泰号”到两船相撞,期间可能只有几秒。周志伟不同意辩方律师所指,但却承认期间可能只得3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