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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一青年强奸智障女被判八年 法官斥其行为鄙劣

2013年02月21日 15: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强奸犯当日被押返现场重组案件。图片来源:香港《大公报》

  中新网2月2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身高6呎(1呎=0.3048米)的无业汉声称因失恋失业,且在毒品影响下失去判断力,去年在鸭脷洲强奸一名智障女子,昨(21日)被重判入狱8年。法官宣判时斥责被告行为鄙劣及令人心寒,且重犯机会高,故予重判。

  该案发生于去年初,被告张少鸿(21岁)于凌晨时分在旺角跟踪事主至鸭脷洲她寓所附近时,将她推入街市内强暴,其后他被警员截查,迅速跃下陡峭山坡逃去,但因附近闭路电视录得其容貌,且其身高6呎的特征,1个月后终被警方在尖沙咀拘捕。他否认强奸罪名,经审讯后早前由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至昨日宣判。

  张少鸿昨向法官呈上亲自写的求情信,表示他深感后悔,打算向事主道歉,又声称与拍拖3年的女友分手,复遭僱主解僱,因而沉沦毒海,“吸毒多过食饭”,致案发时失去判断力。法官彭伟昌虽赞赏其求情信文笔好,但却指出,被告在信中声称“向天发誓,本人案发时不知受害人智力有障碍”,明显欲推卸责任。

  彭官续称,案件情节极为恶劣,认为任何人都可看出事主的智力有问题,但被告竟垂涎她美色,只想结识她的说法是不能接受,反而视她如猎物跟踪逾2小时,更用暴力强迫事主进行侮辱性的口交;当被告捉住事主时,有途人经过,竟未有收手,更扮作跟事主相识,行为放肆轻狂。

  彭官斥责被告侵犯智力明显有问题的事主,而且行事冷静,逃走时更身手敏捷,行为鄙劣、令人心寒,同时鉴于报告指他重犯机会属于中至高度,认为没有求情因素可言,以8年量刑,不作任何扣减。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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